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烟科〔2022〕33号)要求,开展2023年度烟台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奖励、技术合同补助、省级科技奖励配套及2020年度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工作,一、2023年度烟台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一)申报范围在烟台市内注册,独立法人机构上年度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收入不低于1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100万元,二、2023年度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奖励、技术合同补助、省级以上科技奖励配套(一)申请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奖励1、奖励标准,服务机构促成上年度经认定的年技术成交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不低于3项重大科技成果在烟台转化的,2022年度促成技术合同扫描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技术合同发票及财务凭证扫描件,2022年度在税务部门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合同扫描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技术合同发票及财务凭证、减免税申报证明扫描件等,三、2020年度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绩效(周期)评价(一)评价范围《关于公布2020年度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备案名单的通知》(烟科〔2020〕67号)中公布的2020年度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附件1),(三)评价材料2021年至2022年度促成技术合同扫描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技术合同发票及财务凭证扫描件等,四、申报流程申报单位登录“烟台市科技服务云平台”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奖励)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cgbzzj.ytstc.cn),2、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系统提示在线填报基本信息、开展服务情况、促成技术合同信息、中介服务合同信息,并上传促成的技术合同及中介服务合同的合同文件、认定登记证明、财务凭证(与合同已到账额相对应的记账凭证、发票及银行回单)、促成技术交易证明及成果转移转化、减免税申报证明等各类附件,15210869511附件:附件1:关于公布2020年度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备案名单的通知.pdf附件2: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资金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pdf烟台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