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医发〔2022〕38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受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申请,经审核评估及集体讨论后,我区拟新增3家定点医药机构(3家诊所),现公示如下: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类别机构地址1成都龙泉驿卓轩诊所有限公司诊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车城西三路666号8栋附20号、21号、22号、23号2成都龙泉驿堡佳诊所有限公司诊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成洛大道5333号龙跃商业街7号3成都市龙泉驿泰初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诊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幸福路15号附2、附3、附4、附5号公示期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单位(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区医疗保障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28-88450883,成都市龙泉驿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