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能源局和温州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为做好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有效落实基于重点用能企业的有序用电方案,切实保障民生、重要用户、白名单等重点企业生活生产用电,按照全省统一规则制定龙湾区、温州湾新区、温州海洋发展示范区有序用电方案,现对本方案启动一键修编,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区经发部门反映(个人反映请署名、单位反映请盖章),公示时间:自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1日止,相关联系人: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林建光,联系电话:85851667,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1011室,附件:2023年温州龙湾区、温州湾新区、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有序用电方案(公示稿).docx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