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事业单位:为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实验室,充分发挥其在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拟开展“2023年度区级重点实验室”试点培育工作,遴选一批具有较强科研实力、较完备的试验条件、能有效进行成果转化的科研开发实体纳入“高新区2023年度区级重点实验室试点培育名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请纳入“高新区2023年度区级重点实验室试点培育名单”,依托单位应参照以下条件开展组建工作:(一)重点实验室实行先试点培育再认定的原则,拟组建的实验室研究方向明确,研究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三)申请单位在同领域研究中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科研实力,(四)拟组建的实验室科研团队结构合理,其科研用房原则上不少于80平方米,(六)申请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能为重点实验室组建提供必要的组织管理和条件保障,(七)申请单位近三年未出现环保、安全等问题,二、申报要求申请单位向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提出书面组建申请,编制《贵阳国家高新区重点实验室组建申请书》(见附件),三、联系方式联系人:曹静、吴强联系电话:0851-84701606、84702707附件下载:贵阳国家高新区重点实验室组建申请书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