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镇街广泛宣传动员,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报,并于2023年6月8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和单体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科,(联系人:徐建强,联系电话:028-82380229)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通知崇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