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岭市人才公寓(汇贤居)租赁管理办法》(温人才领〔2021〕6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单位申报,市人力社保局初审,拟对董涛等人才公寓入住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公示期限: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1日联系单位: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温岭市人才交流中心206室联系人:徐鹏联系电话:0576-86120117附:温岭市人才公寓初审合格拟入住人员名单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