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范围对象:在我区工商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享受条件:1.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2.办理就业登记;3.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待遇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每人1000元补助,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象: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享受条件:1.办理灵活就业登记;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缴费额2/3,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三、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象:新招用首次来我区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享受条件:1.依法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2.办理就业登记;3.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待遇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四、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对象:接收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未就业且登记失业青年,享受条件:1.签订就业见习协议;2.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补助,且额度不低于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综合商业保险,待遇标准:每接收1名见习人员,每月补助1000元,最长不超过12个月,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象条件:在我区创办创业实体的,在劳动年龄段内的,贷款标准: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每次不超过24个月,六、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初次登记注册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5年内的创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