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重点县和重点基地建设结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3〕3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号)文件精神,经省、市专家组验收通过,确定2022年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省级示范基地补助资金,现将2022年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省级示范基地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6月5日-7月9日,为期5天,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89545660联系人:周艳萍附件:2022年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省级示范基地补助资金表桐庐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5日附件2022年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省级示范基地补助资金表单位:万元序号单位全称地点补助资金1桐庐丰河粮油专业合作社百江镇后河村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