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坚持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主要职责是:(一)编制我单位固定资产预算,(一)各科室根据管辖范围及职责参与到相应设备的政府采购以及自行采购中,第十一条各科室配置资产按照下列程序报批:(一)年度预算编制前,并根据我单位资金预算、资产存量等情况综合讨论,(三)财审科将资产配置计划列入下一年度预算,采购的资产名目、数量以财政局的批复为准,没有被预算批复的资产不予采购,确有紧急情况需要采购的,由局党组批复,第十二条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按照区财政局有关政府采购规定进行,自行采购的资产,第十四条资产的出租出借应提请区财政局同意,并对取得的收入扣除相应税费后足额缴入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