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2〕39号)要求,石首市农业农村局、石首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实施方案,并在全市开展项目建设主体申报摸底、入户审核,现对2022年参与项目建设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项目建设投诉、咨询与举报电话:石首市农业农村局0716-7290000附表:石首市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主体花名石首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