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项收支列入202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二、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请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等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4)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四、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