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及《2023年漳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报考我区中学、小学教师岗位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现场复审,现通知如下:一、复审对象我局拟对报考我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四、复审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交:1.成绩报告单,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3年3月25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其中202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资格证书,5.高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五、其他事项1.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2.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按《2023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执行,附件:漳州高新区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名单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2023年6月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