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泰政综〔2023〕48号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区《关于审批长泰区联十一线两侧、国泰路以东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泰经发管委〔2023〕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长泰区联十一线两侧、国泰路以东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批复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律效力,是该地块开发建设的重要规划依据,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要求,加强规划的管理工作,确保规划的严肃性,特此批复,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2023年5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