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富)应急罚〔2022〕W128号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3年01月13日被处罚单位:杭州鸿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同辉路18号违法事实:2022年12月15日,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同辉路18号杭州鸿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员工吕某宁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作业,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