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台山市薄弱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海宴镇人民政府:根据江门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江乡振局〔2022〕10号)精神,海宴镇那陵村流转土地(50亩以上)经江门市乡村振兴局审批通过,根据《印发江门市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行动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1〕2号文件)的要求,薄弱村规模在50亩以上的流转土地,市、县两级财政按每亩不少于500元标准实行一次性资金奖补,其中市、县两级财政各奖补250元/亩,现将台山市薄弱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薄弱村土地流转奖补资金下达到项目所在村委会,优先用于发展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项目,具体使用范围按照《台山市2021-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奖补资金使用不得超出《台山市2021-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支持范围,严禁用于负面清单事项,请做好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建立资金项目管理台账,附件:台山市2021年薄弱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项目汇总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