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闽农加函〔2023〕253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长泰区组织开展2023年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方案》,请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按文件要求做好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主体申报(一)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主体对照推介条件,在自评基础上,填写《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申请表》(见附件1),(二)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申报村对照推介条件,填写《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申请表》(见附件2),制作本村乡村休闲旅游综述材料及发展情况介绍PPT,各申报主体要对照推介条件,指导申报主体对照推介条件进行自我评估,要对推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的一致性进行核查,申报主体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U盘送至区农业农村局4楼对外合作站,2.电子版(拷入U盘):包含《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申请表》或《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申请表》、综述材料、综述PPT、推荐材料里所涉及的所有图片、另外单独打包营业场所高清照片5张以上,附件:1.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申请表2.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申请表3.长泰区组织开展2023年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方案联系人:小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