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基础〔2023〕12号各县(市、区)发科局: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文件要求,省发改委正式下发文件,在全省组织开展2023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工作,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省上文件要求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2023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汇总表》及其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我委基础产业发展科,我委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组织初审,初审通过后再予以上报,联系人:朱丹云电话:0599-8619213传真:0599-8832311邮箱:jccyk@163.com附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的通知(闽发改新能〔2023〕208号)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6月2日抄送:市政府办,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本委领导,存档(2),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