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工商联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4号)、《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扩大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2〕23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定于2023年6月5日起重新启动我区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申报条件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本区依法注册登记,(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二、申报流程(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17:00时截止(不含节假日),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基本条件,三、学徒备案(一)备案时间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二)备案材料企业需向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以下学徒培训备案材料:1.学徒培养方案,4.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三)备案结果区人力资源部门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附件:1.盐田区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养的职业(工种)目录2.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申报表3.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请表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名册盐田区人力资源局2023年6月5日附件:附件1:盐田区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职业(工种)目录.docx附件2: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申报表.docx附件3: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请表.docx附件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名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