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大婴幼儿入托补贴力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卫人口字〔2023〕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托育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托育服务正规化管理,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确保省政府民生实事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结合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综合考虑居民托育服务承担能力、托育服务机构的运营成本和合理的盈余空间、财政补助资金等因素,特制定我区2023年普惠性托育服务指导价格,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现公示如下:公建公营托育机构保育费:每人每月最高1200元公建民营托育机构保育费:每人每月最高1300元民建民营托育机构保育费:每人每月最高1500元普惠性幼儿园延伸托班保育费:不高于其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20%以上公示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意见递交到仙女湖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写明具体理由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公示时间:2023年6月4日至6月11日地址:新余市仙女湖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电话:6859028仙女湖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