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新能源照明设备生产项目公示我局近日拟批准新能源照明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新能源照明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基本情况1新能源照明设备生产项目永州菲利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永州经开区张家铺2号闲置标准厂房(3#栋)永州菲利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租用永州经开区张家铺2号闲置标准厂房(3#栋)建设新能源照明设备生产项目,经剪板、展平、折弯、调直、焊接、喷塑、固化等工序生产路灯杆,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为: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下河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下河线污水厂处理,在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投运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喷塑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反吹滤芯过滤移动回收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