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服务1.落户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就业创业地城镇落户,2.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暂未就业的,二、企业吸纳5.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应届高校毕业生,条件: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小微企业招用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小微企业条件: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7.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小微企业条件: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含高校毕业生)总数达到现有职工人数的15%(100人以上企业达到8%),标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1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四、职业培训10.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11.创业培训补贴对象: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2.岗前培训补贴对象:企业条件:新录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一般按照每人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