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水产品加工生产单位: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00号)及《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秀屿区2023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海渔〔2023〕13号),为了做好秀屿区2023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申报工作,已有3套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符合条件,还可对符合条件的1套(台)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配备进行资金补助,再次制定了《秀屿区2023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第二轮申报指南》,二、《项目申报文本》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2023年6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秀屿区2023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第二轮申报指南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00号)及《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秀屿区2023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海渔〔2023〕13号),一、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1套(台)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配备进行资金补助,项目对2023年1月1日之后购置的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予以补助,新购设施设备铭牌上的生产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以后,三、补助类型及标准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补助类型及标准见《秀屿区2023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实施方案》的附件1,4.近两年来加工的水产品在福建省食用水产品合格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系统销售赋码记录(2023年1月1日后在开展水产品初加工的单位无需提供),须在2023年12月10日前向区海洋与渔业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2023年6月20日前报送至区海洋与渔业局,附件:1.项目申报文本2.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1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2023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