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成财社发〔2020〕46号)文件要求,经邛崃市就业局一审,人社局二审,杨梅等10人符合创业补贴(第二批)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如有异议,请电话向市就业局反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28-88791236邛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23年6月2日附件:2023年邛崃市创业补贴汇总表(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