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规定,按每人1500元/月的标准或当月就业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见习补贴或当月见习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每人1500元/月×50%标准向见习基地发放由其预先垫支的见习补贴218250元,现将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至6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8日前通过当面、电话或邮寄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向我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776-7929839邮寄地址:乐业县罗妹广场对面附件:2023年乐业县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2日文件下载:附件:2023年乐业县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