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明区外卖和电商行业防疫消杀补贴操作办法》(沪崇经〔2022〕49号)文件,经企业自愿申报、乡镇初审、科室审核、委班子审议,最终有7家快递门店成功申报,现将申报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9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区经委相关科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21-59611993崇明区经济委员会2023年6月1日附件:崇明区防疫消杀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序号申报主体全称所属乡镇申报支持金额(元)1上海迅赞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兴营业部长兴镇42472上海迅赞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崇明营业部城桥镇100003上海迅赞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庙镇营业部庙镇100004上海迅赞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诚南营业部新河镇100005上海迅赞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崇明集配站新河镇100006上海迅赞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贤达营业部陈家镇100007上海迅赞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堡镇营业部堡镇10000合计6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