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镇街在岗位所在地的村居、部门和镇街公开栏张榜公告3天,城镇公益性岗位推荐人选名单由镇街在岗位所在地村居、部门公开栏和镇街公开栏等统一公示,第四章管理职责第九条镇街、村居和部门为公益性岗位用工主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由镇街、部门负责,第十六条村居的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月度考核和期满评估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各镇街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公益性岗位人员月度考核结果报区人社局,区人社局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月度考核奖惩情况进行补贴发放,(一)月度考核(100分)1.村居考核(30分)村居安排1名党支部成员具体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考勤,2.镇街考核(50分)镇街负责成立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居两委成员组成的考核小组,不服从管理、不配合工作开展的1次扣2分,3.民主评议(20分)考核小组组织相关党员或村民代表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各镇街要将扣发情况在补贴发放前通知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全面把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工作,各镇街根据本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