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根据《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函》(闽水保站函〔2023〕2号)及《漳州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含持证露天矿山)水土保持工作管理的通知》(漳水〔2023〕7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现将202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2022年以来区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以及市级审批、在龙文辖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已完工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项目除外,具体项目名录详见附件1和附件2),二、检查内容全面检查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1.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8.水土保持历次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三、检查方式1.业主书面自查,自查表详见附件3,2.现场监督检查,按规定比例以随机方式确定检查对象,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开会座谈等方式进行,四、时间安排1.业主自查:2023年6月15日前建设单位完成自查,填写自查表并盖章后于6月15日前送至龙文区水土保持工作站,2.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间根据随机抽取项目情况另行电话提前通知,附件:1.龙文区2022年-2023年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项目清单2.2022年度市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清单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自查表漳州市龙文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30日附件:附件1.龙文区2022年-2023年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项目清单.docx附件2.2022年度市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清单.docx附件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自查表.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