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23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一楼房管组联系电话:85848883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序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镇(街)村(居)委会家庭人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房屋数量(间)月人均收入(元)主要收入来源符合保障条件保障方式备注1唐瑛穗440982********3201长安长乐3003478工资经济适用房租赁补贴2劳琳裕440982********20983劳雅轩4409822********2115附件:1.20230531_长安镇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第_百一十五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