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医保〔2021〕62号)文件精神,海宁家好大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零售药店(详见附件)评估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市医保中心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公示时间:2023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6月6日止,联系电话:8763935787639371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邮编:314400),特此公示,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5月31日附件:评审结果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序号申请单位名称地址1海宁家好大药房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轻纺村44幢5、6、7号一楼2嘉兴海宁嘉益药店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许巷轻纺村D2幢2-4号3海宁市悦港大药房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金牛商厦2幢108、109、116、117号4小咖(海宁)医药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塘南东路841号5海宁市会龙桥药店海宁市盐官镇会龙桥10号分享到:该链接属站外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