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科所:根据《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高水平广东省农业科技示范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农农〔2022〕21号)要求,现将2023年高水平广东省农业科技示范市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要求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在佛山开展的市院合作项目和落户佛山的农业科技奖补项目2类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期内团队服务佛山经营主体数量不少于5个,(二)农业科技奖补项目申报单位须在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取得有关认证资质,(三)同一单位可同时申报市院合作项目和农业科技奖补项目,(四)市院合作项目中的农业高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和农业科技研发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五)其它有关要求按照《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高水平广东省农业科技示范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农农〔2022〕21号)执行,二、申报材料(一)市院合作项目1.项目申报书,农业高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农业科技研发、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二)农业科技奖补项目1.农业科技奖补项目申报书(附件3),1.农业科技奖补类项目于6月1日——6月14日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外市、省直和市直单位及市属社会组织的申报项目初审,1.农业科技奖补类项目材料于6月21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2.市院合作类项目材料于7月21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附件:1.农业高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农业科技研发和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书2.农业科技人才建设项目申报书3.农业科技奖补项目申报书4.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高水平广东省农业科技示范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农农〔2022〕21号)佛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25日(联系人:李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