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期间有关保障工作的通知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有关建设、施工单位:根据《南靖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部门工作职责》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和考点、食宿点:高考时间:6月6日至9日,二、保障范围:1、6月1日18:00至6月9日18:15,考点周边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6月1日至6月5日,6月6日至6月9日,局质安服务中心负责做好高考期间考点周围建设工地的监管,2、局城建股负责做好高考期间考点周围市政设施的监管,3、局人防股负责6日至9日考试期间关闭城市人防报时,4、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做好高考期间考点及考生住宿点的供水安全保障工作,三、工作要求局城建股、人防股、质安服务中心,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要安排人员对考点、学生住宿点周围的建设工地、市政设施、城市人防报时设施及供水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及各有关建设施工单位务必遵守执行,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