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襄阳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2023年5月21日襄阳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第二条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以下简称市管专家),(二)已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获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第四条市管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第九条被推荐为市管专家的人员应填写《襄阳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申报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选拔和公示情况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并颁发《襄阳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证书》,当年新评选的襄阳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津贴于次年发放,第十四条被选拔为市管专家的人员享受以下待遇:(一)根据工作需要,(四)优先从市管专家中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人选,专家每年年底填写《襄阳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和专家年度工作总结于次年一季度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注销其《襄阳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证书》:(一)采取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襄阳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荣誉的,(五)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襄阳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