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地〔2023〕8号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武夷街道公馆村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武夷山市自然资源局:你局上报的《关于收回武夷街道公馆村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武自然资综〔2023〕12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收回位于武夷山市武夷街道公馆村大王峰路南侧、公馆大桥北侧的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共82.37亩,作为市政府储备用地,具体手续由你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特此批复,武夷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监委,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20日印发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