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沈阳市优秀工程师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范围和条件沈阳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中的工程技术人才,向注册地的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1、填报材料:(1)《沈阳市优秀工程师奖励申请表》(一式三份)(2)《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一式三份)2、提供资料:(1)人才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地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本地区奖励人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形成《2023年优秀工程师奖励推荐报告》(附奖励推荐人选名单)正式文件,连同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优秀工程师奖励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兴沈英才计划”、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请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组织,按照推荐程序将以下材料(均一式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023年优秀工程师奖励推荐报告》,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由优秀工程师推荐人选所在企业据实确认提供,由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填报,联系人: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林晔政策咨询电话:024-82829515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十六号1410室附件:1.沈阳市优秀工程师奖励申请表.doc2.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docx3.2023年沈阳市优秀工程师奖励审核汇总表.xls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