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支持资金的单位,2.申报引进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奖励资金的单位,3.申报新品发布活动支持资金的单位,具体要求如下:1.申报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支持资金的单位,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在京新开设的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须在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2021年5月1日(含)以后在京新开设的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2.申报引进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奖励资金的单位,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引进在京新开设的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须在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2021年5月1日(含)以后引进在京新开设的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3.申报新品发布活动支持资金的单位,须在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二)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五、最低经营期限申报企业应承诺获得财政资金之日起持续经营时间不得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