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21〕60号)和《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财政帮扶资金筹集工作的通知》(粤乡振局函〔2021〕29号)文件要求,佛山市划拨我市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财政帮扶资金2.23亿元,具体分配方案经市业务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同意,现将该笔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并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附件:佛山市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表云浮市财政局2023年4月20日附件佛山市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表区域镇数(个)金额(万元)绩效目标云城区41622重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帮扶项目等确保完成考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在正面清单范围内,优先用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乡村振兴“三带”建设等工作任务云安区72838罗定市176893新兴县124865郁南县156082合计55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