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荔教规〔2022〕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荔教〔2023〕12号)的工作要求,由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各街道对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进行预审、初审和复审,现将复审后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名单以及积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申请人可同步登录个人积分入学账号查看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交申诉,各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荔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地址:芳村大道西3号)反映,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81376169,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或地址,组织上一律为反映情况的当事人保密,并向署名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反馈调查结果,附件:2023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符合条件人员名单.doc荔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