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乡镇: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海上福州”国际品牌建设,进一步深化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根据《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海渔〔2021〕147号)《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海渔〔2021〕150号)、《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榕海渔〔2021〕155号)、《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榕海渔〔2021〕167号)和《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加快福州鱼丸产业发展六条措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海渔〔2022〕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之间完成的水产加工、鱼丸产业、金鱼产业等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项目和在此期间获得荣誉称号及已完成的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项目,开展申报征集工作,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8月10日,附件:1、《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榕海渔〔2021〕155号)2、《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榕海渔〔2021〕167号)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加快福州鱼丸产业发展六条措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海渔规〔2022〕7号)联系方式:项目类别:水产加工项目联系人:姚铭桢,联系电话:0591-26152783项目类别:鱼丸产业、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项目联系人:刘琼华,联系电话:0591-26152783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