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农厅办函〔2022〕14号)和省农技推广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种植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技字〔2022〕33号)和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吉州区蔬菜(井冈芦笋、食用菌)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区农字〔2022〕80号)精神,2023年5月19日,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了2022年吉州区蔬菜产业重大技术协同项目的蔬菜基地进行验收,现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提出,书面材料须说明异议的内容和理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和匿名的不予受理,公示期: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5日举报电话:0796-8223742(吉州区农业农村局)附件:2022年吉州区蔬菜产业重大技术协同项目(第二批)验收合格公示表2022年吉州区蔬菜产业重大技术协同项目(第二批)验收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