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丽政办发﹝2020﹞78号)文件规定,经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现将2023年第四批开发区安居工程购房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2023年5月29日起至6月5日止,若有异议,请予反映,受理电话:0578-2996090,附件1:2023年第四批安居工程购房补贴人员名单公示表(开发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服务中心2023年5月29日附件1:2023年第四批安居工程购房补贴人员名单公示表(开发区)姓名工作单位学历补贴金额(万元)洪子烨丽水经济开发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本科10傅金杰丽水南城新澄产业创新服务有限公司“双一流”本科24(扣除已享受安家补贴1万元)袁雪兰丽水市人才科创发展有限公司研究生23(扣除已享受安家补贴2万元)韩韵浙江兆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科10张国杰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双一流”研究生34.4(扣除已享受人才租房补贴0.6万元)刘国跃丽水菠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科10王常圣丽水市四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科10合计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