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按每个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申请认定的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应当达到以下数值指标:项目指标数值限制场地≥100平方米设备≥1台电脑网店≥1家(正常运营)团队≥1名专职人员业绩情况主营农资产品≥1000单或≥200万元主营动物类农产品≥1200单或≥250万元主营植物类农产品≥1500单或≥300万元单营植物类生鲜≥1000单或≥200万元二、聚焦家政服务行业——三款家政行业补贴,1.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保,每月按不超过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3.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对年度内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在岗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三、聚焦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共享用工”+“跨域输出”+“职业介绍”=助企纾困1.“共享用工”就业服务的补助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免费对接服务,每次调剂用工人数(每次调剂对接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可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共享用工”就业服务补助,每个服务机构每个自然年度可申领该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在“共享用工”前5个工作日向借用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可按输入到东莞就业的人数,以6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机构跨区域劳务输出补助,3.职业介绍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我市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可按每人400元给予机构职业介绍补贴,补贴的申领受理期限为补贴对象实现稳定就业(即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