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玉环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附件:玉环市人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玉环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29日玉环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加速我市科技成果转化,3、项目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协议)应在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报送市科技局备案,4、项目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协议)需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5、项目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协议)已履行完成或终止(实施方申报终止并经科技部门同意),三、补助标准1、对上一年度规上企业在统计部门申报的科技投入(以下简称科技投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且企业科技投入占同期规上企业在统计部门申报的营业收入(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含)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技术开发合同支付金额4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2、对上一年度科技投入达200万元及以上且企业科技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含)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技术开发合同支付金额30%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四、补助范围补助范围为经市科技局审核和专家论证评议认定的技术开发合同中的技术交易额部分,五、补助程序1、组织申报市科技局发布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通知,主要包含《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请表》、技术开发合同(协议)复印件、技术合同登记证明、项目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企业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合作方的正式发票复印件、上年度科技投入证明、承诺书等,市科技局相关科室对申报企业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审核单位和评议专家只依据所提供的资料作出相应的审核评议意见,因提供资料不真实或编造等原因造成出具的审核评议意见不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