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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宣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 2023-05-29
我局制定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宣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方案》,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宣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方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二、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新法宣贯,(一)面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宣贯主要内容:一是熟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保证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方面强化宣贯,重点宣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禁止性行为,(三)面向消费者宣贯主要内容:主要是科普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我市农业农村部门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法宣讲员队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组织系统内农产品产业管理、技术指导、投入品管理、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农产品执法等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学习,首先使各级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所有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法律规定,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面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人员,面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小农户和消费者宣传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贯的目的是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人员掌握新法要求,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于12月初报送年度宣贯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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