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广和深化极简审批改革,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儋州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园区项目快速落地建设,结合儋州实际情况,我局会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制定了《儋州市产业园区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可开工”暂行办法》,该办法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该办法2023年5月10日经我局会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批准实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现按程序进行批后公布,附件:1.关于印发《儋州市产业园区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可开工”暂行办法》的通知,2.儋州市产业园区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可开工”暂行办法.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