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生态园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城镇建设项目)(编号:441900202335),《东莞市生态园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城镇建设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为完善园区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拟使用我市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7250公顷,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7250公顷,涉及9个落实地块,位于东莞生态园西溪村、冲美村、塘角村、燕窝村,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东莞市生态园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7250公顷,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五、批准日期:2023年5月26日,附件:1.东莞生态园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2.东莞生态园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2023年5月26日(联系人:丁佳宝,联系电话:23306541)附件:1.关于《东莞市生态园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城镇建设项目)的成果公告.pdf2.1.东莞生态园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pdf3.2.东莞生态园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