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诉求,现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一、概况《蛟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蛟河市未来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规划范围为蛟河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国土空间,期限为2021年—2035年,规划成果在蛟河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二、征求公众意见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项目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三、公示期限2023年5月28日一2023年6月3日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表达对本规划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