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缴资本的不同分别给予100万元至13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入驻奖励,分别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入驻奖励,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按不同的实缴资本分别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二、促进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第七条对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相应协会、附属机构入驻三亚的金融科技研发、运营、测评、标准认定等法人机构,对三亚的金融行业协会、三亚的征信(评估)公司、金融资质认定机构、金融业务培训机构、金融研究机构、金融媒体、保险配套服务等专业法人机构,对单个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年,给予每人不超过1.2万元/年奖励,可以连续奖励3年,单笔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单笔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于募资后所投项目落地本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实现向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资产管理产品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五、其它第二十五条本措施中涉及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以及其他各类机构入驻的扶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