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补贴标准:按照《云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对应培训工种类别和等级给予补贴,应核验信息: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培训机构),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二)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24号)(三)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条件:见习单位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应核验信息:失业登记信息、见习人员是否以单位在职职工身份参保申请程序:见习单位按月(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22号)(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条件:县(市、区)以下的中小微型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补贴标准:每招用1人按不超过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二)职业培训补贴补贴对象: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三)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灵活就业)参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四)基层就业奖补补贴对象: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按照《云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确定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人员每种类型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前2年高年级学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证明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培训机构银行账户和代为申请协议书应核验信息:补贴对象的创业(实训)培训合格证书,申请程序:创业培训机构应于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培训备案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