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22号)《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09年第20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相关要求,我市拟在黄河宁夏银川段及其附属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就放流水域及数量予以公示:一、放流时间拟定于2023年6月1日-10月31日(具体时间待定)二、放流区域及数量1.放流区域:黄河宁夏银川段及其附属水域,2.放流数量:放流各类鱼苗410万尾,其中黄河鲤58万尾,规格≥8cm/尾、草鱼150万尾,规格≥8cm/尾,规格≥8cm/尾、黄河鲶鱼3万尾,规格≥10cm/尾、赤眼鳟47万尾,规格≥10cm/尾、黄河甲鱼2万只,三、公示时间2023年5月26日—6月1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水域有异议的,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杨玲玲黄晓晨联系电话:0951—6889005电子邮箱:ycsnmjs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