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全县累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在2022年的基础上实现“双倍增”,〔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加快引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技术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国资监管中心(县金融办)、县财政局等〕(二)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进巫溪县绿色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国资监管中心等)6.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资监管中心等)7.提升产业协同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等)9.加强高校院所创新创业合作,支持科技企业牵头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平台的补助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